1、字一簽收就“事不關己”。正在海府路一家廣州番禺廠房搬遷上班的李蜜斯也有雷同履歷。2010年11月8日是她大婚之日,閨中老友從南寧寄來一套玻璃粉飾品賀喜。李蜜斯取回包裹一看,此中幾件曾經碎了。但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公司以李蜜斯已簽收為由拒絕補償。李蜜斯一看,本來簽收據簽名處上方,有淡色小字說明:“物品已平安準時送達,經查驗無任何問題現予以確認”。李蜜斯登時傻眼了。
2、“不成抗力”成擋箭牌。“因交通擁堵、交通不測等人力不成抗拒的要素而導致耽擱收送辦事或托寄物毀損的,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公司。不負補償義務。”由于這個緣由,客歲10月文昌市水災時,馬先生委托一家快遞公司,從?诎l貨至文昌,貨色不只部門丟失,還損毀一些,但馬先生至今沒有獲得任何補償。
3、物沒保價補償低?蜌q8月,家住玉沙路的陳蜜斯被“虧”了。她正在一家口碑不錯的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公司,給島外的弟弟,寄了價值1800余元的海產物。不意正在托運過程中,因為貨色之間擠壓,以致包拆箱破損貨色丟失,10包干貨只剩2包蝦米。陳蜜斯找快遞公司理論,擔任人千方百計推卸義務,以需要查詢拜訪為由把陳蜜斯打發歸去。“一等動靜就是20多天,擔任人連德律風也不接。”陳蜜斯跑去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公司大鬧一場,終究獲得公司回答:“喪失能夠賠,但只要200元”。因為陳蜜斯事先沒有保價,快遞公司稱沒有保價的貨色,不管托運的物品價值多高,該公司只按200元補償。陳蜜斯不由叫屈,說托運的干貨里還有鮑魚,怎樣只值那點錢呢可快遞公司托言,“你說是金條就是金條嗎200塊補償夠意義了”。 陳蜜斯無法,只能吃了“啞巴虧”。
4、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家賊盜竊。“筆記本被廣州番禺廠房搬遷公司的家賊偷了,他們竟然怪我不腳額保價。”藍天路一家煙酒專賣店老板吳先生告訴記者,客歲初他通過一家快遞公司,將價值4800多元的筆記本電腦快遞給西安的女伴侶。一周后,女伴侶來電,沒有收到。又過10多天,仍消息全無。吳先生找到廣州搬家公司,廣州搬家公司說,筆記本丟了只能按保價劃定補償。但當初吳先生心懷僥幸心理,并沒有按筆記本現實價值投保,投保10元的吳先生按照劃定只獲得1000元補償。“誰還敢寄貴沉物品貨色被廣州搬家公司‘家賊’偷了還得本人埋單。”吳先生暗示必然要吸收教訓,腳額保價,以避免
廣州搬家公司有隙可乘。